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情形:

1、是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变动、减值及处置导致的其他资本公积的增加或减少;

2、自用房地产或存货转换为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转换当日的公允价值大于原账面价值,其差额计入所有者权益导致的其他资本公积的增加,及处置时的转出;

3、确认按照权益法核算的在被投资单位其他综合收益中所享有的份额导致的其他资本公积的增加或减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