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购买材料或者库存商品等收到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本月不想认证也不想抵扣的时候,可以计入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待认证进项税额,其分录为,

借:原材料,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待认证进项税额,

贷:银行存款等。

到企业实际认证时,再做如下分录,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待认证进项税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