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购进货物,当月未认证的进项税计入“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待抵扣进项”科目核算。其会计分录如下:

收到发票时的会计分录如下:

借:原材料/库存商品,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待抵扣进项,

贷:应付账款/银行存款。

发票认证抵扣时的会计分录如下: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待抵扣进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