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酒的品牌使用费要缴纳增值税吗

白酒的品牌使用费要缴纳增值税。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酒类产品消费税政策问题的通知 》(国税发[2002]109号),关于品牌使用费征税问题规定如下:
白酒生产企业向商业销售单位收取的“品牌使用”费是随着应税白酒的销售而向购货方收取的,属于应税白酒销售价款的组成部分,因此,不论企业采取何种方式或以何种名义收取价款,均应并入白酒的销售额中缴纳消费税。增值税也参照消费税一样处理。
声明:本站所有文章资源内容,如无特殊说明或标注,均为采集网络资源。如若本站内容侵犯了原著者的合法权益,可联系本站删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