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公积金贷款政策详解:额度调整与贷款条件解析

苏州作为我国经济发达地区之一,其公积金贷款政策一直备受关注,以下将从财经角度出发,对苏州公积金贷款规定进行详细解读,包括贷款额度调整、贷款条件等内容。

贷款额度调整

1、首套或第二套自住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限额为150万元,借款申请人及共同借款申请人中有两人(含)以上共同参与计算可贷额度的,贷款最高限额为150万元;仅借款申请人参与计算可贷额度的,贷款最高限额为120万元。

2、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新建二星级及以上居住类绿色建筑的,贷款额度在可贷额度基础上上浮20%,该项支持政策自施行之日起有效期2年,仅可享受一次。

3、养育未成年二孩的缴存人家庭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家庭首套或第二套自住住房的,贷款额度在可贷额度基础上可上浮30%,养育未成年三孩及以上的缴存人家庭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家庭首套或第二套自住住房的,贷款额度在可贷额度基础上可上浮40%。

贷款条件

1、申请人及其所在单位连续正常按期足额缴存公积金6个月以上,且申请时个人公积金账户处于正常缴存状态。

2、能够落实贷款担保,且个人信用状况良好。

3、无公积金贷款余额。

4、苏州市范围内购买、建造自住住房,首次或第二次办理公积金贷款。

5、所购新建商品住房已按规定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房源备案手续。

6、贷款额度不超过住房总价与已支付首付款的差额。

7、月还款额(按等额本息还款方式计算的本金和利息),应不超过借款申请人和参与计算可贷额度的共同借款申请人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之和的50%。

8、公积金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30年。

其他规定

1、首次使用公积金贷款购买套型建筑面积90平方米(含)以内的普通住房,且住房总价不超过110万元的,贷款最高限额为住房总价的80%。

2、第二次办理公积金贷款,借款申请人及共同借款申请人中有两人(含)以上共同参与计算可贷额度的,贷款最高限额为50万元;仅借款申请人参与计算可贷额度的,贷款最高限额为30万元。

3、购房时,若购房时所购房屋建筑面积大于90平方米,首付款不能少于30%,贷款上限不能提高。

苏州公积金贷款政策在贷款额度、贷款条件等方面进行了调整,旨在更好地满足缴存人住房需求,支持多子女家庭合理住房需求,对于有购房需求的市民来说,了解相关政策,合理利用公积金贷款,有助于减轻购房压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