厂房改建后入账价值如何核算
厂房改建后入账价值核算:
1、企业将厂房进行更新改造的,如符合资本化的条件,应将该厂房的原价、已计提的累计折旧和减值准备转销,将其账面价值转入在建工程,并停止计提折旧。厂房改建发生的可资本化的后续支出,通过“在建工程”科目核算。待更新改造等工程完工并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再从在建工程转为固定资产,并按重新袭确定的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和折旧方法计提折旧。
2、企业在发生可资本化的厂房后续支出时,可能涉及替换厂房的某个组成部分。如果满足固定资产的确认条件,应当将用于替换的部分资本化,计入固定资产账面价值,同时终止确认被替换部分的账面价值,以避免将替换部分的成知本和被替换部分的账面价值同时计入固定资产成本。在实务中,如果企业不能确定被替换部分的账面价值,可将替换部分的成本视同为被替换部分的账面价值。
因此厂房改扩建后的入账价道值等于固定资产原值-累计折旧 改扩建支出-改扩建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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